2012年7月,國務院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發〔2012〕28號),將文化產業列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并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內容產業,這為數字文化創意軟件的發展注入了強大的國家戰略動能。規劃作為“十二五”時期(2011-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其前瞻性布局為后續數字文化產業的爆發式增長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一、 規劃的戰略定位與核心導向
該規劃將包括數字內容在內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置于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位置。其核心導向在于推動信息技術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鼓勵基于互聯網的新興文化業態發展。對于“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而言,規劃實質上是將其定位為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培育新經濟增長點、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關鍵技術支撐和創新引擎。它明確要求提升數字內容制作、傳播和利用的技術水平,這直接指向了支撐內容生產的各類創意軟件工具。
二、 對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的具體推動作用
三、 規劃的深遠影響與后續發展
國發〔2012〕28號文件猶如一聲春雷,正式開啟了我國數字文化創意產業,特別是其基礎工具——創意軟件——發展的黃金時期。在規劃指引下,“十二五”及隨后的“十三五”時期,我國數字文化創意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動漫游戲、網絡文學、網絡視聽、數字文旅等業態蓬勃發展。與之相應,國產數字創意軟件也取得了長足進步,在部分細分領域(如某些游戲引擎組件、動畫制作插件、在線設計工具等)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突破。
更為重要的是,規劃所確立的“文化與科技融合”這一核心思路被延續和深化。后續的《“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及《關于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對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的支持,并將云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創意軟件的融合推向深入,催生了智能化創作工具、云化協同制作平臺等新形態。
回望國發〔2012〕28號文件,《“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不僅是一份階段性發展規劃,更是我國在數字經濟時代搶占文化科技發展制高點的宣言書。它精準地預判了數字文化創意產業的戰略價值,并為作為其基石的“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沃土。從政策頂層設計到市場百花齊放,這份規劃無疑是中國數字創意軟件產業崛起歷程中一個至關重要的里程碑,其影響持續而深遠,至今仍在激勵著產業向更高水平自主創新邁進。